泉州|四层楼违建改七层!泉州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泉州市长在内49人被追责问责( 二 )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赖开族、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财水、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原副局长张汉辉等7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同时 ,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该起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41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 1人予以诫勉 。 其中省管干部9人、泉州市管及以下干部33人;主要领导责任14人、重要领导责任5人、监督责任2人、直接责任21人;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3人、其他22人 。
给予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礼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建辉(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泉州市政府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
给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林瑞良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泉州市委副书记张永宁(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泉州市政府副市长 , 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
给予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庆赐(2011年6月至2016年6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洪自强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阳春(女 , 2011年7月至2016年6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区长 , 2016年6月至2020年1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给予泉州市鲤城区委书记刘林霜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泉州市鲤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苏延辉政务记过处分 。 对其他相关责任人 , 也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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