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全|第二任妻子因列车出轨重伤”死亡,丈夫曾为其投保七千万巨额保险( 四 )


到了三审 , 最高法院没有正面处理这是不是传闻证据 , 而是认为当初黄福来的测谎流程有问题 , 二审法院不应该无视这个问题 , 所以撤消了二审原判决 , 要高等法院再判一次 。
这个案子就这样来来回回 , 高等法院判完、最高法院撤消发回、高等法院再判、最高法院再撤消发回 , 一共缠讼了十年 。
最后最高法院终于肯认了高等法院的说法 , 驳回了被告的上诉 , 这次高等法院是这样说:“李双全说”他有找李泰安参与计划这部分是传闻证据 , 但是3月16日李双全要求黄福来载李泰安到现场这部分 , 因黄福来有亲自参与 , 所以不是传闻证据 , 可以有证据能力 。
虽然在案子中李泰安确实有许多不合理的行为 , 但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 , 或许仍无法让人能够一锤定音的说:“李泰安确实有参与犯罪计划 。 ”
李双全|第二任妻子因列车出轨重伤”死亡,丈夫曾为其投保七千万巨额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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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安与父亲李聚宝 , 趁着媒体采访热潮干脆开起了“泰安休息站”
最后 , 谈谈检方版本中 , 李双全最后注射的“可使人凝血功能发生障碍之不详毒液”吧!
一开始 , 或许是因黄福来的说法 , 陈氏红琛死于“蛇毒”的说法十分盛行 , 但之后解剖 , 检察官确实没有在陈氏红琛体内验出蛇毒 , 但也无法确定致死的“可使人凝血功能发生障碍”的毒液是什么 。
甚至还有法医意见认为 , 陈氏红琛是死于“多重性外伤” , 这个意见辅以枋寮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 , “胸部挫伤并肺大量出血、腹部挫伤并腹内出血、颅内蜘蛛网膜下腔出血、火车发生意外导致重大创伤及休克” , 让陈氏红琛的死因更加难解 。
不过 , 之后高等法院认为此法医的鉴定中有可疑及不完备的地方 , 比如陈氏红琛并未因意外而受外伤 , 但法医鉴定意见却说他有胸部挫伤、也没有发现陈氏红琛体内有过量意妥明及酒精 , 所以不采信此法医的说法 。
最后高等法院认定 , 李双全从陈氏红琛的点滴输送液管线给药口注入的不是毒液 , 而是含有酒精的液体 , 因陈氏红琛已经摄入过量“意妥明”而有中毒之情形 , 又摄入过量酒精之加成作用 , 才会导致药物与酒精中毒致中毒性休克 , 进而有死亡结果 。
“南回搞轨案”一共缠讼十年 , 这十年间对于侦查公开的界线、传闻证据的使用、鉴定制度的问题 , 乃至媒体的伦理、诈领保险金的情形等 , 都是必须检讨的问题 。
但这个案子发生至今 , 传闻证据在我国仍是可有可无的规定、原则上不公开的侦查常常出现例外情形而被公开 , 媒体更是在许多案例中展露其嗜血的倾向 , 对案件真相、侦查程序毫不在意 。
或许这个疑案 , 就如同泰安休息站那样 , 只能带来短暂的热闹 , 喧嚣过后就被拆除一空 , 什么也留不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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