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河海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 )


第十七条 大禹学院以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徐芝纶班)两个专业进行招生 。 学生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养要求者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 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 , 在第三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选择 , 主要有: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和土木工程专业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按数学类招生 。 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 , 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
第十八条 学校和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Aberystwyth University)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区、市)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 。
河海里尔学院为学校和法国里尔大学(Université de Lille)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 面向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等省(区、市)招收土木工程和机械工程专业学生 。
第十九条 学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国家专项计划 , 按照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录取 。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 法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 , 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
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别限制 。
第二十二条 各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 ,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 , 应当向学校请假 。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 ,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 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 , 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 , 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 , 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 , 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生源所在招生考试机构 , 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
第二十四条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提供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 。 各省(区、市)录取工作结束后 , 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
第二十五条 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 , 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 , 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河海大学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
第二十六条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不指定具体科目)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 其他招生类型等级要求参见学校江苏录取办法 。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 , 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专业收费) , 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6800元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6400元 , 河海里尔学院的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8000元 。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 , 江宁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常州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 。 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 如遇收费标准调整 , 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20余项学生奖学金 , 奖学金覆盖面达50% , 其中单项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年 。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免、补、减、偿”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 , 构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 , 扎实做好精准资助和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 ,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激励优秀学子奋发成才 。
第二十九条 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25-58099483(南京)、0519-85106013(常州)
传 真:025-58099489(南京)、0519-85106013(常州)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du.cn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55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 , 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 , 如理解有误 , 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
【章程|河海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河海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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