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三部门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原题为_封面新闻|三部门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滕晗
7月16日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通知》) 。
《通知》明确了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内容 , 一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企业 , 包括能够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 。
二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街道(乡镇) , 包括应用多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 , 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 , 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街道或乡镇 。
三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基地 , 包括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地级或县级行政区 。
采访人员发现 , 针对示范企业 , 《通知》要求申报主体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服务企业、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 , 且需满足产品制造企业2019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 服务企业、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2019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等条件 。
针对示范街道(乡镇) , 《通知》提出的申报条件包括已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 , 建设形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以及采用不少于5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5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 为不少于10000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 。
针对示范基地 , 《通知》要求申报主体为地级或县级行政区 , 且需满足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已经在整个区域内得到规模化应用 , 已建设或同时申报了至少3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 , 研制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基地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等条件 。
【封面新闻|三部门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据了解 , 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已开展三批 , 第三批试点示范名单于2019年10月公布 , 共计156个试点示范单位 , 其中 , 示范企业38家 , 示范街道(乡镇)95个 , 示范基地2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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