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受贿37.9万元!东方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受审

7月15日下午 ,东方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东方市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原大队长)涉嫌受贿罪一案 ,东方市纪委监委组织各机关单位代表30余人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
受贿罪|受贿37.9万元!东方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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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 采访人员董林 摄
公诉机关指控 , 2018年至2019年期间 , 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履职过程中为庄某山、符某平、符某盛等违法犯罪人员在从事非法采砂、非法囤砂等违法活动中提供帮助 , 并收受好处费数额达37.9万元 。
受贿罪|受贿37.9万元!东方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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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庭审中严把证据关逐项核实 采访人员董林 摄
公诉机关认为 , 被告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7.9万元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 , 被告人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 , 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 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忏悔 , 该案将择期宣判 。
受贿罪|受贿37.9万元!东方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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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受贿37.9万元!东方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受审】庭审现场 采访人员董林 摄
庭审结束后 ,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 , 通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 直观地感受了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 , 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 ,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 , 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 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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