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普法: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二 )


一些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 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 , 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 。这样是否可取?
不可取!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 , 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 , 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 , 不可取 。以上你都清楚了吗?
不要掉“坑”
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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