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大姐被野狗扑咬,多处挫伤在家休养,大姐:有些人总是喂野狗
这位大姐姓谭,在一家与邮局合作的承包商公司做临时工,通常做搬运的工作。那一天,她趁工作间隙去买早餐,当她下楼时,遇到了一群野狗,于是第一幕发生了。谭大姐说她被狗扑咬到了,但是她没有流血,所以她没有注射狂犬病疫苗。她的手臂、腰部和背部都受了伤,腰部有紫色的齿痕和瘀伤。
经医院诊断,谭大姐骶尾部挫伤和腰椎挫伤。医生开了云南白药,建议她休息一周,后来建议再休息一周。她不仅身体受伤,而且谭大姐说她被野狗吓坏了,在家里也不能上班。谭大姐要求赔偿,这不仅仅是精神上的打击,还有检查费和两周的误工费,合计1000多元。
邮局保安说,他们多次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抓野狗,但没有多大帮助,野狗会溜进来。邮局的工作人员还说,曾经城管去捕杀野狗,并在赶走它们,但是没有办法完全控制野狗。
谭大姐说,邮局的员工总是把食堂的剩菜喂给野狗吃,邮局曾经规定了,也无济于事。邮局办公人员表示他们愿意赔偿谭大姐,但他们需要核实一些情况:谭大姐被野狗咬了吗?两周的休息和报酬合理吗?
但问题就在这里,谭大姐被野狗袭击,监控摄像头刚好坏了,事件无法恢复和确认。民警虽然过来过,但是没有办法确定具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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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这件事上还有另一个关键群体,那就是那些喂养野狗的人。定期的给城市里的野狗喂食,很容易形成流浪狗的繁殖和聚集,甚至形成领土意识,导致小范围的“养狗风波”,对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律师表示,中国《侵权责任法》第82条规定,遗弃、逃逸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你长时间喂养并管理它,它可能被认为是收养的事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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