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假冒“阿里巴巴菜鸟”获取加盟费,这种诈骗招数你拎得清吗?( 二 )


合同签署后 , 程立都会象征性的给加盟商一份红头任命文件 , 任命文件下面写着“报送省公司办公室 , 抄送十二县市区分公司”等字样 , 其实也都是不存在的 , 都是自己编造 , 纯粹一纸空文 。 这一系列操作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 只是包装的更像一家大公司掩人耳目而已 。
经法院审理认为 , 程立等5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 以订立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 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 程立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 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闪电新闻|假冒“阿里巴巴菜鸟”获取加盟费,这种诈骗招数你拎得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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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 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 , 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图片均源自网络)
来源丨济宁任城检察
文字丨林凡茂、王宁
统筹丨王蓉蓉
编辑丨樊锦悦
【闪电新闻|假冒“阿里巴巴菜鸟”获取加盟费,这种诈骗招数你拎得清吗?】审核丨王蓉蓉、闫现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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