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回应“拆分眉山市”:可行性和必要性尚需论证

近日 , 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建议四川省地级市进行优化调整 , 包括在成渝双城经济圈之间调整区划 , 近期形成川内第二规模的地级市;将眉山市分散到其他地级市等 。
四川省民政厅称 ,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第二条规定 , 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 , 必须变更时 , 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 , 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 , 制订变更方案 , 逐级上报审批 。 第三条规定 ,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时 , 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 。
四川省民政厅介绍 , “将眉山市分散到其他地级市”属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 , 其审批权在国务院 , 按程序由应当地人民政府逐级上报国务院审批 。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建议 , 是事关眉山市乃至四川省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 涉及面广 , 牵涉部门、人员多 , 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 尚需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评估 。
公开信息显示 , 眉山建置于南齐建武三年(496年) , 历史上曾为郡、州、专区治所 。 1997年5月30日 , 由乐山市划出眉山县、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 , 建立眉山地区 。 2000年6月10日 , 经国务院批准 , 撤销眉山地区 , 设立地级眉山市 。 同年12月19日正式挂牌 。 眉山市辖一区五县(东坡区、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 ,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东坡区 , 是四川省最年轻的地级市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回应“拆分眉山市”:可行性和必要性尚需论证】2014年10月20日 , 彭山撤县建区 。 至2019年 , 眉山市辖二区四县(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 , 是国家级天府新区、成都经济区和大峨眉国际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 该市土地面积为7140平方公里 , 人口342.26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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