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经济|理解建筑业财税处理的关键——双轨制处理


【民生经济|理解建筑业财税处理的关键——双轨制处理】建筑企业由于特殊的经营行为 , 导致其财税处理和其他行业企业完全不同 , 如果不能从业务角度理解 , 财务人员将始终无法吃透建筑企业财税处理的关键要点 。 下面尝试就这些问题谈谈我的个人看法 。
一、建筑企业配比的独特特点
财税的最重要原则就是配比原则 , 所谓配比当然是有多重含义 , 但最重要的财税配比当属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五者的配比关系 , 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 , 这种配比是以时间为单位实现 , 这个时间周期就是一个自然年度 , 我们称之为“会计年度”和“纳税年度” 。
但建筑业的配比首先是项目配比 , 每一个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实现配比 , 只有到了项目最终完成这个配比关系才最终尘埃落定 。 但问题是项目一年是做不完的 , 这就导致了项目配比和年度配比在时间上的错位 , 类似的情况在房地产项目中也依然出现 。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能不能找到时间配比和项目配比的结合点?建筑项目中有一个重要的指标解决了这个问题——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 , 由于项目每一年的完工进度同当年度收入和成本配比是正相关的 , 因此如果能够计算出当年的完工进度就可以找到当年度的配比关系 , 尽管不是完全准确 , 最后项目完结的年度只需要调整即可 。
房地产项目由于无法找到类似完工进度这样的配比指标 , 只能等待最后项目完工实现配比 , 过程中没有办法配比 , 因此税务机关的解决方案就是预征税款 , 最终再实现清算 。 (这样的说法对于所得税并不准确 , 但本质上的确就是预征的处理)
民生经济|理解建筑业财税处理的关键——双轨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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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企业项目运营中的的双轨是什么?
建筑企业项目运营从财税角度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双规特点:
第一条轨就是成本发生的轨 。 伴随着项目工程推进 , 项目成本持续发生 , 进入核算体系;
成本这条轨延伸下去就可以计算出完工进度 , 按照成本法累计发生成本占项目预计总成本比例就是进度 , 然后再依据完工进度可以计算出当期应确认的总收入 。 公式如下:
完工进度=累计总成本/预计项目总成本
当期收入=项目预计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年度已确认收入
这两个公式适用于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 , 可以说在建筑企业中 , 会计处理确认收入同所得税确认收入基本上是一致的 , 都是按照完工进度推算出来 。
第二条轨就是工程结算的轨 。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 , 施工企业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定期同建设单位验工计价 , 实施阶段性结算 , 并根据结算情况收取工程价款 , 实现资金流入 。
结算这条轨延伸下去就是增值税的缴纳和发票的开具 ,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应在建筑服务发生且收到款项(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已到也视同收到款项)时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 因此建筑企业应在收到工程款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情况 , 因为在别的行业 , 资金流同会计和所得税收入基本上是完全匹配 , 而在施工企业 , 资金流同会计收入和所得税收入不一定完全匹配 , 因此增值税并不是伴随主营业务收入而是伴随工程结算 , 这在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就表现得非常明显 。
如果将建筑业的双轨特点汇总就可以形成下面这张图:
民生经济|理解建筑业财税处理的关键——双轨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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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建筑企业的配比是项目配比和年度配比同时共存 , 年度配比是以完工进度为核心关键点测算而来;
2、建筑企业的运营出现双规特点 , 成本轨决定了完工进度 , 进而决定了会计与所得税的年度收入与成本结转;结算轨决定了工程款的资金流入 , 进而决定了增值税的缴纳和发票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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