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直播销售员规范发布,产品不利信息须说明

全国首个直播销售员规范发布,产品不利信息须说明。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王萍)7月20日 ,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正式发布《电子商务直播营销人员管理规范》(下称“《规范》”) , 要求电子商务直播销售人员不但要在直播前进行个人购买体验 , 还要将产品的不利信息在直播中做必要说明 。

 

《电子商务直播营销人员管理规范》是继6月30日浙江发布第一个直播电商领域标准——《直播电商人才培训和评价规范》后的第二个标准 , 也是全国首个直播销售员的管理规范 。

 

《规范》要求 , 电子商务直播销售人员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进行实人认证 , 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 直播营销账号要与实名手机号关联 , 并明确电子商务直播销售人员要具备直播策划、直播间场景搭建、商品选择、商品分享讲解、引流短视频制作以及粉丝营销等业务知识 。 同时特别提出 , 电子商务直播销售人员要对商品的产地、生产者、性能、用途、规格、成分进行核验 , 而且宜在直播前进行个人购买体验 , 对产品的不利信息要在直播过程中做必要、清晰的说明 。

 

全国首个直播销售员规范发布,产品不利信息须说明。同时 , 《规范》还对电子商务直播销售人员的语言表达以及仪容仪表、动作行为做出要求 。 除了不得发表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散布暴力、恐怖或教唆犯罪等内容 , 直播时还应表达准确、肢体语言适当 , 以避免歧义 。 穿着低俗、不雅、过度包装、低俗趣味以及大面积裸露纹身等均被禁止 , 直播时应保持形象良好、适度包装、举止得当 。

 

此外 , 在投诉处理与纠纷调解方面 , 要在承诺的时间内协调解决消费者投诉或建议 , 接受直播电子商务经营者对销售人员和购买商品的顾客满意度测评 。

 

新京报采访人员 王萍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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