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乙|长沙一贫困户过失撞死亲伯父,检察官:相对不起诉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0日讯(全媒体采访人员 邓艳红 通讯员 谭玉芳 高甜)“因为我的疏忽大意造成了这次事故,我特别后悔和自责,我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罗某甲说道。7月20日,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罗某甲过失致人死亡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挽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今年3月24日上午,罗某甲驾驶农用三轮车在自己家前坪倒车时,未察觉到其伯父罗某乙同向在后方行走,将罗某乙撞倒并碾压,导致罗某乙当场死亡。
【 罗某乙|长沙一贫困户过失撞死亲伯父,检察官:相对不起诉】该案移送检察机关之后,承办检察官陆美珍讯问罗某甲时了解到其为精准扶贫户,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母亲于数年前身患癌症并在花费十余万元治疗后死亡。经过政府帮扶后,罗某甲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娶妻生子,眼看日子越过越好,却突然遭此变故,且罗某甲的妻子在家带小孩,没有经济来源,若起诉到法院并被判刑,家里就丧失了主心骨,一个刚刚看到希望的家庭又将濒临破碎。
为此,承办检察官陆美珍向当地村委会详细核实相关情况,电话听取了被害人家属处理意见,并做好释法说理与调解工作,考虑到本案系过失犯罪且被害人系罗某甲的亲伯父,两家关系一直较好,罗某甲也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表现一贯较好,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了罗某乙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较轻。最终,浏阳市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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