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架|一段男子把3名女孩打到跪地求饶的视频,让网友出离愤怒( 二 )
虽然在网友讨论的过程中也有一些声音为“父母打孩子”进行辩护,认为“不打不成材”。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教育理念的选择是相对自由的,可当父母对孩子的打骂行为上升到“长期虐待”的程度后,其实是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如果监护人的打骂行为被认定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也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甚至被勒令远离孩子。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同时,已有教育专家在看完上述男子用衣架暴打女孩的视频后表示,该行为既粗暴,也违法。
据封面新闻7月18日消息,著名教育学者、博士、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现在还有一些家长很迷信“棍棒教育”,认为“棍棒出孝子、棍棒出人才”,这实际上是一种很粗暴、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伤害孩子人格和身心的方式,这是法律所明确禁止的。他认为,应该追究该视频中男子的法律责任。
“有些人可能认为,家长对孩子进行‘棍棒教育’,是别人的家务事。”熊丙奇说,在国外有些国家,就会有人报警,警方也会介入调查,还会上诉到法院,审查家长是否具备监护资格。但从中国目前的现状来看,一些家长根本不会报警。
“要真正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止暴力体罚孩子的行为,其实还是应该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同时,还要真正启动剥夺不合格家长监护资格的机制,不能纵容体罚、暴力对待孩子的行为。”熊丙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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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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