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湖滨镇举办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启动仪式

 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湖滨镇举办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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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于淋凡 通讯员 赵媛 滨州报道
为充分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涉酒事故的发生,7月20日上午,湖滨镇在博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举办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启动仪式。
 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湖滨镇举办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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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子锋为博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授牌。
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子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王前进,湖滨镇党委副书记刘国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黎宁,交警三中队指导员王海峰,博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郭乾福等出席活动。
仪式上,王前进宣读《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酒驾醉驾治理和“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博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代表宣读承诺书。
博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发言中表示,博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现有从业人员120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16辆(其中重型半挂牵引车54辆,重型罐式半挂车62辆)。公司成立以来,在湖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运输生产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驾驶人员和运输车辆严格管理和检査,特别是出车前的检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杜绝酒后驾车,没有发生过任何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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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签订承诺书。
刘国龙对博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交通情况表示了肯定,并希望其再接再厉,继续做好“零酒驾”创建工作,公司内的党员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零酒驾”的践行者、宣传者、守护者,积极在辖区内弘扬文明交通理念。
【 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湖滨镇举办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启动仪式】通过此次授牌仪式,营造了自觉抵制酒驾违法行为、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也为全力推动湖滨镇“零酒驾”创建工作开展提供了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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