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凉茶里加西药,广州一老板被判刑9个月

|在凉茶里加西药,广州一老板被判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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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在凉茶里加西药 , 广州一老板被判刑9个月
炎炎夏日 , 喝凉茶成了许多老广们的日常习惯 。 然而 , 部分商家为提高凉茶“疗效” , 吸引回头客 , 增加营业利润 , 竟在凉茶里添加西药成分 。
广州市白云区的一家凉茶铺的老板 , 便在销售这种“西药凉茶” 。 近日 , 广州白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 该团伙被判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同时 , 判赔33.6万元 。
追求疗效利润 , 凉茶内加西药
采访人员了解到 , 2018年初 , 谢某香开始在白云区某街34号经营凉茶行 。 之后 , 谢某香纠集曾某 , 在出售的凉茶内添加药品粉末 , 直至2019年5月7日被查获 。
经鉴定 , 谢某香、曾某生产的凉茶中 , 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醋酸地塞米松等成分不符合要求 ,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谢某香供述称 , 感冒茶、止咳茶、咽喉茶的价格是7元 , 口腔茶的价格是8元 , 正常每天能销售40瓶左右 , 咽喉茶、口腔茶每天大概能卖10瓶左右 。
检察机关:十倍惩罚性赔偿
诉讼中 , 白云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主张谢某香、曾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 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两人的销售总价款分别为3.36万元及0.42万元 。
对此 , 检察院提出 ,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 对谢某香、曾某处以价款十倍惩罚性损害赔偿 , 即谢某香应承担33.6万元的赔偿金 , 曾某在4.2万元范围承担连带责任 。 同时 , 两人在广东省级以上电视台或全国发行的报纸公开道歉 。
法院:构成犯罪
白云法院经审理认为 , 谢某香、曾某结伙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均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法院认定 , 谢某香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 是主犯;曾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 是从犯 , 应当从轻处罚 。
综上所述 , 白云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香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一万元;以同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 , 并处罚金二千元 。
经计算 , 谢某香在经营期间的销售价款为3.36万元 , 其中曾某参与销售的价款为0.42万元 。 因此 , 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 判令谢某香支付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赔偿金33.6万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道歉 , 曾某在4.2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
宣判后 , 谢某香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提起上诉 。 广州中院经审理后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采访人员】陈伊纯
【通讯员】云法宣
【作者】 陈伊纯
【|在凉茶里加西药,广州一老板被判刑9个月】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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