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出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 , 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 , 特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 。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一所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的理工科大学 。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 , 全日制、“双一流”A类学校 。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 , 颁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 , 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 , 择优录取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 , 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由书记、校长担任组长 , 下设本科招生工作组 。
第六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 , 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 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 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 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 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出炉!】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
第七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 , 按照“学校负责 , 招办监督”的原则 ,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
第九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 , 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 , 优化我校生源结构 , 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 , 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2020年度招生计划为1921人 ,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
第十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 , 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 。 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 使用预留计划时 , 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本科招生工作组集体讨论通过 , 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 。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如下:
1.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阅考生档案 。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 录取时 , 可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
2.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 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 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 , 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 , 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 , 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 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 , 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 直至完成来源计划 。 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 , 将征集志愿 。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 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 征集志愿仍不足 , 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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