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江海区中沙路十几辆车被划花,嫌疑人被刑拘

近日,多名事主将爱车停放在江门市江海区中沙路某学校路段,然而一夜之间十几辆车竟全被划花。
6月11日,江门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先后接到叶女士等十余名事主报案称,6月7日21时至6月10日20时,他们将小车停放在某学校斜坡路边及对面马路边。6月11日,他们发现小车驾驶位一侧都被划了一条长长的划痕,车辆维修费用合计约1.13万元。
案发后,江南派出所通过排查、走访、调阅公共视频,发现11日凌成5时许,一名身穿白色T恤的男子经过此处时,从右侧口袋中掏出一个物件,随后用左手抓着物件划过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视频中可见,该男子只是轻刮第一辆车的车身,但从第二辆开始,男子边走边划,动作连贯,十几辆车就遭了殃。
根据线索,民警利用智慧新警务,锁定男子伍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对伍某展开追踪布控。办案民警成功掌握其落脚点后,立即组织民警进行蹲点伏击。7月13日17时许,民警在伍某落脚的地方发现一名男子,对其身份进行核实,确定了该男子正是前期摸排出的犯罪嫌疑人伍某(男,36岁,江门台山人),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刑拘|江海区中沙路十几辆车被划花,嫌疑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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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伍某交代自己于6月10日晚22时许和朋友去某酒吧喝酒至6月11日凌晨3时许,随后从酒吧出来一起去吃宵夜。吃完宵夜约凌晨4时,他和其中两位朋友一起步行。等朋友回家后,他一人沿着中沙路,由某学校往中沙地质大队方向走,期间他左手持着一把银色金属钥匙,在半醉半醒状态下一边走一边用钥匙划过停放在路边的小汽车车门,划了几辆车已经不记得了。目前,犯罪嫌疑人伍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故意划伤他人车辆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将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对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采访人员】李霭莹
【通讯员】高园
【作者】 李霭莹
【 刑拘|江海区中沙路十几辆车被划花,嫌疑人被刑拘】【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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