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青岛人社局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主题与网友互动答疑( 二 )


网友:请问咱们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职业培训,这个培训方式怎么界定,企业自行培训就可以吗?
【答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57号)文件规定,鼓励企业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职工培训 。企业可以依托自有平台或第三方平台组织开展理论课程培训,实操技能培训采取线下培训的方式进行 。职工线上培训应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
“以工代训”补贴
网友:以工代训补贴的具体申请条件和手续怎么办?
【答复】青人社字〔2020〕75号文件出台了企业稳岗扩岗计划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一是企业新吸纳就业补贴:自2020年6月5日起,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二是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自2020年6月5日起,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网办大厅企业以工代训模块申请补贴,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2、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3、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停工停业企业还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等相关材料,在线申请补贴,零跑腿 。具体文件规定及政策问答,您可登陆青岛市人社局官网“政策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了解 。
网友:我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再次被招用的,能否享受“以工代训”补贴?如能,需要另外提供证明材料吗?
【答复】 对于企业新招用人员原为本单位职工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不满6个月的,企业在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提出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时,信息系统将自动提醒“同一法人所属企业职工” 。对于企业新招用人员原为本单位2020年6月5日前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无需特殊审核,可按规定给予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 。对于企业新招用人员原为本单位2020年6月5日以后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需要按照一企一策,对新招用人员逐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可按规定给予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 。对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嫌疑的企业,需进一步进行核实,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使用,规范使用 。但是对于企业新招用人员原为本单位职工,经市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审核查询,发现新招用人员一直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不给予新吸纳以工代训补贴 。在鲁人社字〔2020〕63号文件规定的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实施期内,劳动者更换用工单位的,第一个企业已按规定申领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的,劳动者更换用工企业的,新用工企业可按规定申领剩余月数的以工代训补贴,即第一个和第二个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的总月数不得超过6个月 。此种情况下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不需要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只需按照政策规定提交相关补贴申请材料即可 。
网友:以工代训的补贴,每月500和一次性1000元有什么区别?
【答复】 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期间,对青岛市辖区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并签订12个月及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以工代训补贴 。每人每月500元的以工代训补贴政策:自2020年6月5日起,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此外,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上述企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全部在岗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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