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浙大回应学生犯强奸罪获刑被留校察看 知情人透露其经常出入酒吧、成绩很差

_原题为 浙大回应学生犯强奸罪获刑被留校察看 知情人透露其经常出入酒吧、成绩很差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1日讯近日 , 浙江大学对该校学生努某某犯强奸罪获刑被留校察看一事 , 在网上引起热议 。 7月21日下午 , 浙江大学官方微博对此事作出回应:启动后续调查 , 学生有自首情节 , 处罚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
强奸罪|浙大回应学生犯强奸罪获刑被留校察看 知情人透露其经常出入酒吧、成绩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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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涉事学生是初犯且悔罪 有自首情节
7月17日 ,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网站发布一篇题为《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的文章 。
强奸罪|浙大回应学生犯强奸罪获刑被留校察看 知情人透露其经常出入酒吧、成绩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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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显示 , 涉事学生努XX系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 , 今年4月17日 , 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为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6个月 。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经研究决定 , 给予该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 期限12个月 , 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 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
文件发布后 , 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 有不少网友纷纷对浙江大学的处理结果提出质疑:“犯强奸罪居然不开除?”“这犯罪成本太低了 , 谁能保证他不会再犯 。 ”
留校察看符合《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来看 , 这位学生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 , 自动放弃犯罪 , 系犯罪中止 , 依法减轻处罚 , 有自首情节 , 依法从轻处罚:积极补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 酌情从轻处罚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 可适用缓刑 。
而浙大对这位学生的处分 , 是依据了《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规定相关内容如下:
第十七条 学生违反国家法律 ,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 , 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的 , 根据情节 , 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被处以治安拘留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免于刑事处罚的 ,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 , 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被学校纪律处分 , 但处分明显偏轻或偏重 , 需要重新作出处分决定的 , 撤销原处分 , 按本规定条款处理 。
【强奸罪|浙大回应学生犯强奸罪获刑被留校察看 知情人透露其经常出入酒吧、成绩很差】其中第三条显示 , 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 , 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处分 。 这位学生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符合该规定 , 也就是说 , 浙大选择留校察看虽在广大网友眼中处罚轻了 , 却也没违反学校规定 。
知情人士爆料:涉事学生经常去酒吧、成绩很差
在事情发生后 , 网上关于该生的爆料越来越多 。 网传的截图显示 , 努某某经常带女生去酒吧 , 并强行与多名女性发生关系 , 就在前几天 , 努某某还在群里“喊人蹦迪” 。
强奸罪|浙大回应学生犯强奸罪获刑被留校察看 知情人透露其经常出入酒吧、成绩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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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他的朋友圈里也是吃喝玩乐 , 火锅 , 篝火 , 还有博士女朋友的陪伴 , 似乎并没有受到事件的影响 。有知情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努某某就读土木工程系 , 经常出入酒吧 , 学习成绩很差 , 私生活混乱 , 就在昨天 , 努某某关闭了朋友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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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采访人员尝试联系努某某所在的学院核实上述情况 , 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 对于此事 , 闪电新闻采访人员也将继续关注 。
闪电新闻采访人员 冯尚尚 综合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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