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湖南宣判46人涉黑等系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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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 。 怀化中院供图
中新网怀化7月21日电(周纯华)21日 , 湖南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溆浦县人民法院、中方县人民法院、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对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余占洋、黄先德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被告人张剑波等18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被告人袁星等7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被告人谢桂兰、戈林平洗钱、虚开发票、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寻衅滋事案 , 被告人李武生高利转贷、行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
经审理查明 , 2008年至2009年间 , 被告人余占洋先后在衡阳市华天宾馆等地组织被告人余虹江、欧阳元平、周斌、贺明月、颜冲等人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 , 并通过贿赂公职人员以寻求庇护、非法敛财 , 形成了以余占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2009年1月28日 , 该组织骨干成员余虹江为了收取赌债带领欧阳元平、周斌、贺明月找被害人陈运华逼债 , 将陈运华殴打致死 。 之后被告人王波、谭海涛、黄先德、张剑波、袁星等混迹衡阳多年的人员纷纷加入该组织 , 该组织得以不断发展壮大 , 成员多达30余人 。 2018年6月27日 , 该组织成员黄先德为了组织利益 , 出于报复目的 , 持刀当众杀害被害人成聪致其死亡 。
该组织多年来通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帮他人摆平事端收取高额费用、发放高利贷获取高额利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聚敛钱财 , 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 并利用其影响力介入当地的工程领域及经济实体经营活动 , 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20余起 , 非法获取经济利益800余万元 , 共造成2人死亡、12人轻伤、15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 在衡阳市区等地造成恶劣影响 , 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秩序和司法秩序 。
怀化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余占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故意杀人罪 , 故意伤害罪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聚众斗殴罪 , 寻衅滋事罪 , 开设赌场罪 , 非法拘禁罪 , 容留他人吸毒罪 , 非法持有枪支罪 , 行贿罪 , 窝藏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被告人黄先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 被告人余虹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他4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刑罚 。 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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