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山东潍坊市住建局被国务院通报:违规搞认定评比 大肆敛财( 二 )


2019年3月 , 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在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脱钩前 , 未经有关方面批准 , 擅自印发文件 , 以“创建”名义继续开展“潍坊市优良工程”“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潍坊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比表彰活动 , 并继续以“技术咨询费”名义向参评企业收取费用 。 如不交纳“技术咨询费” , 企业就不能参加评选 。 “技术咨询费”收费标准为:施工单位的优良工程2000元/项目、优质结构工程2000元/单体、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000元/项目 , 监理单位的优良工程1000元/项目、优质结构工程1000元/单体、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000元/项目 。 据统计 , 仅2019年 , 该协会评比表彰潍坊市优良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分别多达107项、224项、327个 , 共收取“技术咨询费”188.74万元 。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对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脱钩后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及违规收费行为继续予以默许支持 。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上述做法 , 违反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关于“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照归口分别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者政府提出申请”“主办单位应当承担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全部费用 ,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等规定 。 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上述做法 , 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 应当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后 ,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坚持非营利性原则 , 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 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等规定 。
三、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违规将自身应承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铭牌制作费用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 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借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垄断铭牌制作业务并收费敛财 。
经查 , 2009年6月 , 原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印发《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 , 规定“县级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 备案登记管理的具体工作可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建筑起重机械 , 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和产权备案铭牌” 。 根据该文件规定 ,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原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 并从2010年起将产权备案铭牌制作业务交由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承接 。 此后 , 该协会一直据此垄断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铭牌制作业务 , 并以“安全用具检测费”名义收费敛财 。 目前铭牌制作收费标准为70元/块(成本约为20余元/块) , 且未对外公示 。 据统计 , 仅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 , 该协会收取此项费用共计76.09万元 。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将政府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 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借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垄断铭牌制作业务并收费敛财 , 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严禁政府部门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 , 严禁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等规定 。
四、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财务管理极为混乱 , 违规为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及个人报销大量款项 , 有关单位和人员大肆挥霍、侵占社团资产 。
经查 , 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财务管理极不规范 , 所有会费和业务收入、除工资以外的支出基本都通过现金进行 , 所有记账凭证无支出依据、无报销明细 , 不如实报告主要业务收入情况 ,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 根据有关方面依法检查调取的账面数据 , 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 , 该协会共收取会费、业务培训费、技术咨询费、安全用具检测费等达1342.74万元 , 以管理费用、业务活动成本等名义列支982.96万元 。 根据初步掌握的证据 , 该协会大量支出用于为原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报销办公用品、招待用酒、节日福利以及走访上级单位所用礼品等费用 。 如 , 2020年1月 , 该协会为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报销年终工作总结宣传片拍摄制作费用24.39万元 。 此外 , 该协会另有大量支出异常、去向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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