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校察看|犯强奸罪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 浙大回应:启动调查绝不姑息

【留校察看|犯强奸罪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 浙大回应:启动调查绝不姑息】    记者21日下午从浙江大学了解到 , 浙江大学已对犯强奸罪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相关情况启动后续调查 。     浙江大学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 , 2020年4月17日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努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随后 , 该生所在学院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呈报校学生奖惩委员会 。 6月8日 ,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 , 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 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 , 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     7月20日晚 , 浙江大学犯强奸罪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信息在网络平台引发争议 。 21日 , 有网友爆料称该生疑似长期存在性骚扰等行为 。 浙江大学在情况通报中表示 , 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 , 学校高度重视 , 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 。 学校以育人为本 , 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 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 , 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 绝不姑息 。 (记者 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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