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超额冻结10亿资产,*ST瀚叶提出解封解冻申请

7月20日晚间 ,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600226.SZ , 以下简称*ST瀚叶、瀚叶股份)发布一则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诉讼进展公告 。 在公告中 , *ST瀚叶披露了此次诉讼的基本情况与进展情况 , 并对诉讼执行提出异议 , 请求法院解除对部分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 涉及金额达13亿 。
一、实控人借款1.5亿 , 上市公司被冻结/查封13.32亿资产
据公告披露 , 2017年6月18日 , 瀚叶股份实控人沈培今与杨金毛签订《借款合同》 , 沈培今向杨金毛借款1.5亿元 , 期限一个月 , 借款年利率为10% , 违约金根据违约天数为每日万分之七 。 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瀚叶股份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6月20日 , 杨金毛将1.5亿元人民币汇入沈培今个人帐户 。 截至目前 , 沈培今未按约定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 借款本金与违约金、利息累加暂计有2.5亿 。 各担保人亦未履行担保责任 。
2020年5月 , 瀚叶股份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等材料 。 5月8日到6月11日 , 上市公司先后披露了实控人持有的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33,529,251股以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70,000股由于财产保全被司法冻结 。
除此之外 , 上市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3.44%股权被冻结 , 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100%股权被冻结 , 名下多处房产、土地使用权被查封 , 涉及到的股权和不动产的账面价值高达13.32亿 。
二、*ST瀚叶向法院申请解除部分资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 *ST瀚叶请求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
公告披露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8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 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 , 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 ”第三十二条规定“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 。 ”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也有规定:“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 , 所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应与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相当 , 不得明显超标的额保全 。 ”
上市公司在公告中指出 , 按照上述法律 , 本次诉讼案中 , 财产保全金额应以法院裁定的保全金额26,000万元为根据 。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上市公司名下的股权及不动产财产的账面价值已达到1,331,618,238.40元 , 属于明显超标的额查封 。
公告披露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8修订)》 ,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 ,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 , 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 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 ”
鉴于此 , *ST瀚叶依法请求依法解除对超标的额的部分资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 除公司名下持有的拜克生物100%的股权外 , 请求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其他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
据公告披露 , 截至目前 , *ST瀚叶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解除前述财产冻结措施的裁定 。 公告表示 , 公司将积极应诉 , 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宜 , 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
【被超额冻结10亿资产,*ST瀚叶提出解封解冻申请】(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 信息披露内容以公司公告为准 。 投资者据此操作 , 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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