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行政执法领域有哪些变化?广州编发工作指引

南都讯 采访人员张林菲 实习生曾士铭 通讯员刘咏希 2020年5月28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正式宣告我国迈入“民法典时代” 。
为确保民法典的各项要求在行政执法领域落到实处 , 进一步促进广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广州市司法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中涉及行政法律规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内容进行了梳理 , 形成了《广州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 , 并于2020年7月14日印发全市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司法局 。
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 , 我国80%以上的法律、90%以上的地方性法规和100%的行政法规都由行政机关执行 。 民法典的有效实施 , 离不开行政机关的履职尽责 。
据介绍 , 《广州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分为两部分 , 第一部分是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建议;第二部分是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指引 。
其中 , 指引部分按照民法典的编目顺序排列 , 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 , 每编包含民法典中涉及行政法律规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新增内容 , 政法律规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修改内容 , 民法典明确的各类法律概念 , 以及建议行政机关在民法典实施后进一步加强研究的其他问题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工作指引部分提出 , 在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要为居民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高空抛物侵权事件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在耕地、草地、林地承包期限有关规定中 , 删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条款中“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 , 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的规定;疾病不再作为结婚的禁止情形 , 婚后未愈也不再作为婚姻无效的情形等 。
此外 , 七编共计梳理出了76个重点事项 , 并针对每个事项逐一提出了工作建议 。 包括提醒行政机关既要主动“抬头看路”、积极履行民法典赋予的行政职责 , 也要加强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 实现民法典和行政法的有效衔接;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 充分认识和尊重民事主体的各项权利 , 维护其合法权益 , 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 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
【民法典实施后,行政执法领域有哪些变化?广州编发工作指引】编辑:张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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