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警察抢劫!东莞这家劳务派遣公司胆真大,“老总”被判14年

都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 这句话也在东莞横沥镇一劳务派遣公司老板刘某平得到了应验 。 7年前 , 借劳务派遣公司之名 , 以招工等为借口或强行将路人拉进公司实施抢劫 , 对欲退回费用的人还用断指恐吓 。 老窝被端后过了七年的逃亡生活 , 去年9月落网 。 日前被东莞第三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
假扮便警察拉路人进公司抢劫
位于东莞市横沥镇康乐路的东莞市全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当年的行为 , 可以用“猖狂”来形容 。 表面打着职业介绍的幌子 , 暗地里却干着抢劫的事 。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 , 这些人竟然还假扮便衣警察将路人拉入公司进行抢劫 , 这让东莞公安背了一段时间的黑锅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11年3月起 , 刘某平在东莞市横沥镇康乐路开设东莞市全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胜公司”) 。 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 刘某平与同案人员张某辉等人组成恶势力团伙并进行具体分工 , 多次以各种借口或者强行将被害人拉入全胜公司 , 进而采取胁迫等手段对多名被害人实施抢劫犯罪 , 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其中 , 刘某平是投资者 , 负责提供经营场所 , 收取公司盈利和支付公司房租、水电费等 。
据多名被害人证实 , 全胜公司员工通过假扮便衣警察、保安等身份 , 强行将路过的行人拉入公司并进行胁迫、抢劫 。
曾有被害人要求退回职介费用 , 其中的犯罪同伙张某辉便举起自己的断指恐吓:“小伙子 , 这个职介所是骗人的 , 我也被他们骗过 , 后来我和老爸过来这里要回那些钱 , 结果被他们砍了一个手指!退回全部钱是不可能的 , 这个公司就是靠招工维持经营的 , 只能退回一部分伙食费和住宿费 。 ”
之后 , 公安机关到场将张某辉、罗某、胡某亮、程某等人抓获归案 , 张某辉被抓后供述 , 他的右手食指其实是小时候收稻谷时被机器打断的 , 用断指来吓唬他人的方法是“公司老总”刘某平教的 。
四人在2012年11月被东莞第三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 。
“老总”逃匿七年后在惠州被抓
得知同伙被抓后 , 公司“老总”刘某平即逃匿 , 直到7年后的2019年9月 , 公安机关终于在惠州市博罗县一小区将其抓获归案 。 近日 , 东莞第三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 。
在法庭上 , 刘某平表示知道自己被追逃 , 但他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不属实 , 辩称自己不是老板 , 也没有参与分红 , 一直以为全胜公司是做正常的职介业务 , 对张某辉等人怎么要钱不知情 , 所以不构成抢劫罪 。
法院审理认为 , 全胜公司所在商铺由刘某平承租并支付租金 , 公司注册成立事宜也是其私自以他人名义办理 , 同案犯张某辉等人亦供认刘某平是全胜公司老板 , 指导并默许公司员工实施诈骗、恐吓等行为 , 且每天都到公司收款 , 足以认定刘某平实际管理全胜公司 , 明知张某辉等人抢劫犯罪仍默许、放任 , 并且参与分配违法所得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刘某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结伙使用胁迫等手段多次劫取被害人财物 , 已构成抢劫罪 。 被告人刘某平伙同他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 是恶势力犯罪团伙 , 应按照犯罪团伙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 根据被告人刘某平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 , 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
【假冒警察抢劫!东莞这家劳务派遣公司胆真大,“老总”被判14年】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刘辉龙实习生 薛翠通讯员 钟紫薇
编辑:刘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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