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男子骑车撞倒14岁男孩逃逸,两小时后良心发现投案自首
楚天都市报7月22日讯(采访人员梁传松 通讯员叶至至 杨娇)7月21日下午,一名44岁的男子驾驶摩托车在大冶社保局附近十字路口,撞伤一名14岁男孩。因害怕担责,他当即逃离现场。事后,该男子在回黄石途中,经过两小时的内心煎熬,最终因抵不住良心的遣责,自行前往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沈家营派出所自首。

文章图片
楚天都市报采访人员从沈家营派出所了解到,当天下午6时许,一名中年男子一脸焦虑地来到沈家营派出所,称自己骑摩托车在大冶撞了人。该男子称,自己姓黎,是黄石人。当天下午4时许,他骑车从大冶赶回黄石,途径大冶社保局附近十字路口时,因一时大意,未注意红绿灯,不慎迎面撞倒一名10多岁的男孩。
“当时脑子真的一片空白。”黎某称,由于当时很害怕,没管对方是否受伤,就匆匆逃离了现场。但在逃跑过程中,自己冷静下来,想到如果小孩受伤严重,自己逃逸可能会更麻烦。
【 骑车|男子骑车撞倒14岁男孩逃逸,两小时后良心发现投案自首】“一路上我感觉心里很不安。”黎某说,在回黄石的途中,一直担心男孩会出事。他考虑再三,决定投案自首。“我想通了,自己犯的错得担责,现在就怕小孩出事。”黎某说。
黄石沈家营派出所民警联系大冶警方得知,当日下午4时许,大冶社保局附近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已逃逸,受害人已报警,大冶警方正在调查中。随后,沈家营派出所民警将黎某移交到大冶警方。
采访人员从大冶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处获悉,被撞倒的男孩今年14岁,大腿及头部受皮外伤,目前正在医院住院治疗。办案民警表示,该案件待男孩出院后再做进一步调解处理。
湖北方式律师事务的主任方贤根介绍,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推荐阅读
- 常州男子因情感纠纷砖头砸死女子|常州男子因情感纠纷砖头砸死女子 女子被砸死原因曝光场面血腥!兰陵银河湾电脑城杀人案始末
- 杀人案|常州男子因情感纠纷用砖头砸死女子,监控画面令人愤怒!
- 累犯|辽宁男子“三进宫”后当上城管队长,又犯三宗罪被判四年六个月
- 男子把它当茶喝,每天2斤半!结果脖子比头还大,切下七八斤脂肪…
- 辽宁男子三进宫后当上城管队长|辽宁男子三进宫后当上城管队长什么情况?具体详情曝光令人愤怒
- 猥亵|女学生遭男子猥亵殴打,他出手了!
- 女学生遭男子猥亵殴打,他出手了!
- 珠海男子穿拖鞋开车被抓去坐牢!这些司机共度七夕“劫”!
- 浙样的生活|“空调还不如电风扇”,男子买了新空调半夜却还被热醒,啥原因?
- 美国遭警察枪击非裔男子逮捕令撤销 病床手铐被移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