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子不教,谁之过?

_本文原题是子不教 , 谁之过?
近日 , 南京青奥警务站接到辖区群众报警 , 称楼上有住户往下扔装满水的垃圾袋 , 已经扔了10多次 , 其间好几次差点砸到小区居民 , 需要民警处理 。 民警赶到事发地点后 , 正在向周围住户了解情况 , 突然一个黑色的水袋从面前砸落 , 发出巨大声响 。 最后在28楼找到了抛物者 , 竟然是一个11岁男孩 。 民警随即联系男孩家长 , 一开始家长不以为然 。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 由孩子的行为举止就能看出家长的家庭教育如何 。 就比如该新闻中的这位父亲 , 他自己都不知道高空抛物的法律规定 , 又如何能去教导自己的孩子?这个孩子都11岁了 , 难道自己一点就不知道高空抛物的危害性?
对于未成年人 ,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 不达到一定年龄 , 即使犯错、犯罪也不能处罚 。 但是 , 这其中还有规定 , 要求监护人要严加看管 , 但这个规定 , 好像成了一纸空文 。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还能再偷400天》的新闻 , 说的是一个未成年人偷东西 , 被抓住释放后就说了一句“还能再偷400天” , 让人哭笑不得 , 细思极恐:《未成年人保护法》咋成了不法者的护身符了?
子不教 , 谁之过?我国古语有云:“子不教 , 父之过 。 ”其实 , 放到现代 , 延伸一下 , 可以说 , 子不教 , 监护人之过 。 子不教 , 有两方面的原因 , 一是未教 , 二是教不好 , 不管是哪方面的原因 , 其监护人的责任都不可推卸 。 其实 , 未成年人触犯法律 , 虽然不能对其本人进行惩处 , 但完全可以“监护不力”对其监护人进行惩处 。 只有让监护人痛了 , 他才会对孩子的监护用心 。 否则 , 未成年人没事 , 其监护人也没事 , 那下一次出事也就在意料之中 。
【家长|子不教,谁之过?】“子不教 , 谁之过”这个问题一定要弄清楚 , 错误出现了 , 必须有人负责 , 当事人不能负责 , 就由其监护人负责 , 不能出了错了 , 毫发无伤 , 全身而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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