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预算下达


转移支付|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预算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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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预算下达】
关于下达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预〔2020〕75号
有关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加强边境和海洋事务管理、改善边境及沿海地区民生、促进边境贸易发展 , 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对边境及沿海地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 , 现下达你省(区、市)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预算(见附件) 。 项目代码:Z135110079014 , 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0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按照直达基层直达民生资金落实方案要求 ,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20.74亿元列入直达资金管理 , 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 。 该部分资金应在10日内提出分配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我部备案 , 待我部审核同意后再行下达到市县 。 该部分资金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 , 在向下级下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时 , 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 , 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 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 , 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 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 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 , 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 , 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 , 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 , 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
请按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9〕62号)规定及有关要求 , 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 优化支出结构 ,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附件: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分配表
财  政  部
2020年6月19日
(来源:财政部预算司)
【转移支付|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预算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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