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擅用别人闲置别墅拍剧,起码的物权常识都没有?

别墅|擅用别人闲置别墅拍剧,起码的物权常识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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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漫画/高俊夫
议论风生
私人住宅不容随意私自侵入使用 , 这是最起码的物权常识 。
这两天 , 一则“女子刷剧时意外发现 , 自己多年未住的别墅成了剧组拍摄地”的新闻 , 因其堪比电视剧般的精彩剧情 , 在网上备受关注 。
据媒体报道 , 5年前 , 林女士在慈溪购买了一栋别墅 , 把钥匙托管给了物业 , 2019年9月底 , 林女士偶然看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时 , 发现自家别墅竟然出现在了剧里 , 女主就睡在了自己床上 。
2019年底 , 沟通未果的林女士将别墅物业、电视剧的出品方与播放平台等一并告上法院 , 索赔300万元 。 该案件已于今年3月开庭 , 7月庭前会议 , 目前已进行到证据交换阶段 。
私人住宅不容随意私自侵入使用 , 这是最起码的物权常识 。 《物权法》和将于明年施行的《民法典》也都明确了 , 房屋所有人都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 该权利还具有排他性 。
而对于擅闯行为 , 刑法上还有个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罪名 。 这些都是保护公民住宅权益 , 也包括隐私权益的“红线” , 谁也没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 。
具体到这起事件 , 当事人花了大价钱买的别墅 , 就算多年不住 , 也不是无主物 , 不是谁都能出入、使用的地方 。 谁料到 , 有关人员连一个招呼都不打 , 就将私人房子变成了剧组拍摄地——如果不是物主刷剧意外“人赃俱获” , 恐怕这事还得隐匿好一阵 。
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角度讲 , 别墅主人还与物业方面签订了保管钥匙协议 , 也足额按时交了物业费 。 按理说 , 对方就得按照合同约定 , 履行相应的保管钥匙义务 , 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
但结果却是 , 原价不菲的别墅“面貌全非” , 屋内电梯损坏已无法正常使用 , 奢侈品丝巾及全部地毯污损 , 多件大件家具磨损、损坏 , 多件装饰画、挂饰、投影仪及配套幕布、多套餐具遗失等 。 这已构成侵权 , 民事赔偿责任恐怕也免不了 。
根据《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 对物主房产造成的损失 , 侵权者除了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外 , 还应据实赔偿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
此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 的确跟剧情离奇有关 , 在此之外 , 拨动公众情绪的另一个因素 , 是物业物管对业主物权和财产权的漠视 。
该案中 , 有关物业自作主张 , 置他人物权利益于不顾 , 利用别人闲置房屋“借机生财” , 则是物业无视业主权利方面的极端个案 。 尽管个中对业主物权的践踏程度并不多见 , 但有些问题却足以击中部分业主的痛点 。
房子被空置不等于业主让渡物权 , 而物权不容随意侵犯 , 这点在私人物权产权越来越受重视的今天 , 理应被更多人所知悉 。
□欧阳晨雨(法律学者)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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