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云南工人老挝务工遇爆炸身亡,赔偿未定!云南多部门处置调查

近日 , 南都采访人员接到报料称 , 今年5月 , 老挝一水泥厂所属矿山发生瓦斯爆炸 , 3名中国籍工人死亡 , 1中国籍工人受伤 , 4人均来自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 。 事发2个多月后 , 在对死伤者家属赔付问题上仍未有结果 。
7月14日 , 涉事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南都采访人员 , 公司已提供70至80万元用于中国籍死伤家属的慰问及伤者家属的医药费 。 针对赔偿等问题 , 其表示由于事故原因责任划分牵涉许多法律法规 , 建议家属走司法途径 。
7月21日 , 大理州商务局的工作人员向南都采访人员表示 , 正在准备安排家属与涉事公司的第二次磋商 。 22日 , 云南省商务厅对外投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回应南都采访人员称 , 事发后 , 包括云南省商务厅在内的多部门一直在做协调工作 , 促进此事尽快解决 , “对涉事企业和承包商等 , 我们还要对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进行调查 , 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 。 ”
3名中国公民在老挝务工时身亡
近日 , 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居民董女士向南都采访人员报料 , 3月14日 , 老挝玉溪中亚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公司”)承包商李某某组织包括其父亲在内的10余名当地农民工 , 在办理工作签证及护照后前往老挝务工 , 5月10日 , 包括其父亲在内的多名工人进入矿洞工作时遭遇瓦斯爆炸 , 她的父亲在这起事故中不幸遇难 。
董女士告诉南都采访人员 , 5月14日 , 大理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曾发布关于祥云县请求帮助核查办理村民在老挝身亡相关事宜的回复 , 其提供的相关文件显示 , 5月10日上午 , 涉事公司6名工人进矿洞开展工作 , 不幸遭遇瓦斯爆炸 , 事故造成5人死亡(中国籍3人 , 老挝籍2人) , 1人受伤 。 经核实 , 3名中国籍死者遗体已火化运回云南 , 请家属尽快和老挝玉溪中亚水泥有限公司联系处理善后事宜 。 我驻老挝使馆已要求该公司全力救治伤员 , 妥善死者善后 , 立即停业整顿 , 彻查事故原因 , 并督促处理善后事宜 。 7月23日 , 祥云县外事办有关负责人告诉南都采访人员 , 确有收到该份文件 。
3名云南工人老挝务工遇爆炸身亡,赔偿未定!云南多部门处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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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的文件 。 受访者供图
董女士称 , 5月15日 , 云南省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曾在电话中告诉他们 , 已要求省商务厅、省外事办及有关部门配合处理善后事宜 。 此后 , 在我驻老挝使馆及云南省外事办等部门的配合下 , 死伤者家属分别得到了中亚公司10万元的慰问金 。 目前 , 伤者被安排在昆明一家医院进行治疗 。
事发已经过去两个月 , 在死伤者赔付这一问题上 , 家属们一直没有获得想要的答案 。 “5月22日 , 中亚公司于经理来到祥云县商务局 , 商务局为我们举行了家属见面仪式 , 6月11日我们和中亚公司以及承包商进行了一次谈判 , 但谈判以失败告终 , 主要原因是中亚公司与承包方之间存在责任纠纷 。 ”董女士说 。
【3名云南工人老挝务工遇爆炸身亡,赔偿未定!云南多部门处置调查】董女士还告诉南都采访人员 , 她和伤者目前家里情况都比较糟糕 , 其母亲患有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 正在住院治疗 , 家中有几万元的负债 。 由于治疗费用太高 , 母亲正考虑出院 。 她向南都采访人员介绍 , 据她了解 , 事故中的伤者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 其右手已截肢 , 行动不能自理 。 伤者家中是贫困户 , 无力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 , 家里还有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和一个智力有缺陷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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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治疗的伤者 。 受访者供图
涉事公司称承包商系非法分包
7月14日 , 南都采访人员联系上涉事中亚公司有关负责人于经理 , 其表示 , 对于此事件 , 公司已经向商务部门作过详细汇报 。 由于事故原因责任划分“牵扯到许多法律法规” , 公司在6月最后一次商谈中已经告诉家属 , 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 。 “我们一直在积极承担责任 , 但主要责任不在我们公司 。 ”于经理说 。
“死伤者是承包商的临时雇佣工 , 是和承包商打交道的 , 与我们公司没有直接劳动合同 , 我们只是和承包商有责任合同 。 而且 , 总承包商是冯某某 , 李某某等人是非法分包商 。 ”于经理向南都采访人员表示 , “如果不走司法程序就会变得非常复杂 , 我们也想公正合理地解决这件事 。 ”
于经理称 , 事故发生后 , 该公司已经拿出七八十万元用于中国死伤家属的慰问及伤者家属的医药费 , 而承包商总共才出了5.1万医药费 。 死伤者与该公司的关系、赔偿责任认定及赔偿标准等“都是法律问题” 。 “中间的承包商一直推卸责任 , 导致我公司与家属成为直接矛盾 。 ”其表示 。
家属提供的录音显示 , 于经理曾承认 , 此次务工属于“非法用工” , 对此 , 于经理回应南都采访人员称 , “一是承包商(李某某等)没有资质外派劳工 , 二是承包商作为个人 , 没有跟工人签订任何劳务合同 , 也没有报给公司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 ” 针对家属所说的“于经理参与办理农民工入境相关手续”这一说法 , 于经理否认称 , “我只能说 , 他们要出去(出境)有很多东西可能不懂 , 我就给了个电话 , 说能够帮助办到合法的签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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