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广西的姐被劫杀,嫌疑人带着一部手机、现金200元逃亡14年

 逃亡|广西的姐被劫杀,嫌疑人带着一部手机、现金200元逃亡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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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谋抢劫,残忍杀害女出租车司机
2005年,被告人谭某产生抢劫女出租车司机的想法,来到百色市靖西县(现靖西市)汽车站附近物色目标。
【 逃亡|广西的姐被劫杀,嫌疑人带着一部手机、现金200元逃亡14年】同年11月25日17点,谭某看到被害人易某(女)驾驶出租车在等客,遂以80元租车费去百色市德保县冶炼厂为由,乘坐被害人驾驶的车辆。
当易某驾驶车辆到达德保冶炼厂附近停车时,谭某从后排用右手锁住易某颈部,将易某拖到后排。易某拿出一把折叠刀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谭某害怕呼救声惊动路人,遂抢夺易某的折叠刀,持刀朝易某胸部、腹部、颈部、背部等部位连捅数刀。
经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鉴定∶被害人易某系单刃锐器刺伤胸部、背部及腹部,全身三十余处损伤,造成心脏、肺脏、肝脏破裂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谋财害命,逃亡14年
谭某将车内的一部摩托罗拉手机、现金200元占为已有后,开启逃亡生涯。
2005年11月26日,谭某乘坐班车来到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将摩托罗拉手机出售。之后,谭某以虚假身份辗转在贵州省安龙县、湖南省怀化县、桂林市八里街、临桂县(现桂林市临桂区)等地。
2019年12月27日,谭某在桂林市临桂区大圆盘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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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太见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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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情重大,案件将择日宣判。
【来源:广西电台私家车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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