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安机关|龙山的他们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

_原题为:龙山公安交警查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3起,行政拘留3人
近日,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3起,行政拘留3人。
贾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龙山的他们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
文章图片
杨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由公安机关|龙山的他们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 由公安机关|龙山的他们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
文章图片
 由公安机关|龙山的他们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
文章图片
郑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龙山的他们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
文章图片
 由公安机关|龙山的他们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
文章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公安机关|龙山的他们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
文章图片
 由公安机关|龙山的他们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
文章图片
 由公安机关|龙山的他们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
文章图片
来源:龙山公安交警
龙山看点
与你同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