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俊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俊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正义网北京7月2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云南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俊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俊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俊强利用担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和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个人及伙同他人,通过本人职权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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