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关于做好2020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_原题为 ?关于做好2020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20〕7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 , 有关高等学校:
【师范生|?关于做好2020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决策部署 , 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基层教师队伍、医疗队伍和农技推广队伍 , 为乡村振兴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和强大的智力支撑 , 2020年我省继续实施师范生、医学生、农科生(以下统称为“公费生”)公费教育政策以及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委培师范生”)试点工作 。 现就做好2020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学校
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齐鲁师范学院、山东女子学院、潍坊学院、泰山学院、滨州学院、枣庄学院、菏泽学院、济宁学院、德州学院17所高校承担 。
公费本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青岛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医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潍坊医学院、济宁医学院6所高校承担;公费专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3所高校承担 。
公费农科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鲁东大学、聊城大学、山东农业工程学院5所高校承担 。
委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滨州学院、泰山学院、枣庄学院7所高校承担 。
二、招生计划
全省安排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5000人 , 公费医学生招生计划1900人(其中本科1300人 , 专科600人) , 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656人 , 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741人 。
依据各市申报的公费生、委培师范生需求规模及学科分布情况 , 研究确定了2020年具体培养学校及分市就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4) 。 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 纳入培养学校年度招生规模 。 未完成的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可转入培养学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
三、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招生:
(一)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 , 品行良好 , 遵纪守法 。
(二)本科层次公费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 。 公费专科医学生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二段线 。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协议 , 其中公费师范生、医学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其中公费本科医学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公费专科医学生不含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 , 公费农科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
(四)身体健康 , 报考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委培师范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或医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
(五)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7号) , 报考委培师范生须经过委托培养市有关部门面试 , 且面试结论为“通过” 。 面试过程应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 可采取网上面试等方式 。
四、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
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可在普通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填报中填报“公费师范生”或“公费本科医学生”或“公费农科生”或“委培师范生”院校和专业志愿 , 以上类型不可兼报 。 报考公费生的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个专业志愿 , 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 , 专业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 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任何调剂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 。 委培师范生单设投档单位 , “院校+就业市方向”为一个高校志愿 , 高校志愿内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 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 , 则可在普通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填报中继续填报 。
公费专科医学生设置在普通类常规批 , “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为一个志愿 , 在普通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 , 若第2次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 , 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 常规批第2次志愿和第3次志愿均为“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单位的平行志愿 , 公费专科医学生作为常规批96个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 。
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 公费师范生、委培师范生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 。
(二)录取办法 。
公费师范生、公费本科医学生、公费农科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 。 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其志愿 , 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 按高校招生计划1:3比例投档 。 招生院校应制定科学的录取办法 ,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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