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法院|小心“钱”“情”两空,案例传真丨网络交友需谨慎


肥西县人民法院|小心“钱”“情”两空,案例传真丨网络交友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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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肥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 被告人刘某虚构相关身份信息 , 以谈恋爱为名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的损失共计人民币160434.66元 。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份至2019年8月份期间 , 被告人刘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识被害人 , 为吸引被害人与自己谈恋爱 , 刘某虚报自己的年龄、谎称自己是高铁乘务员、安徽大学本科毕业等 , 并将网上下载的美女照片谎称为自己本人照片 , 进而与被害人发展成为恋人关系 。 后刘某以买手机、急用钱等理由 , 先后骗取6名被害人的钱财共计160434.66元 。 2019年8月15日 , 被告人刘某被抓获归案 , 接受讯问时 , 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鉴于被告人刘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法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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