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利用快递员身份偷包裹 男子因盗窃获刑

快递员把黑手伸向了快递 , 而这件快递竟然是他自己下单订购的 , 这是什么操作呢?7月22日 , 山西晚报采访人员从长治市沁县人民法院获悉 , 该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 , 王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8000元 , 违法所得19356元退赔被害人 。
王某某曾因犯盗窃罪两次入狱 , 出狱后的他仍不思悔改 , 想到自己曾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在网上购物的经历 , 便动起了歪脑筋 。 王某某先是通过非法途径购买了两张未实名登记的手机卡 , 并于2019年8月3日化名“李伟”到沁县某物流中心应聘快递员 , 物流中心负责人简单了解情况 , 未查看身份证件便聘用其为快递员 。 通过应聘后 , 王某某于次日捏造虚假收货人信息在某电商平台上支付定金400元订购两部苹果XS MAX手机、一副苹果蓝牙耳机 , 余款为货到付款 , 送货地址为其负责配送的区域 , 联系电话为其购买的未实名登记手机 。
2019年8月5日 , 该笔货物分两个包裹到达沁县某物流中心并由王某某和另一名同事负责配送 , 配送过程中苦于无可乘之机其未能得手 , 因无法联系收货人 , 当天这两个包裹又被带回沁县某物流中心 。 当晚天降大雨 , 物流中心负责人见王某某无固定住处 , 便让其在店内留宿 。 看着就在货架上摆着的两个包裹 , 虽然明知有监控覆盖 , 但王某某决定铤而走险 。
2019年8月6日上午6时45分许 , 趁其他同事还没来上班 , 王某某将两件包裹从货架上装入自己的背包 , 逃之夭夭 。 物流中心负责人到店清点货物时发现两个包裹丢失 , 遂报警 。 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后确认快递员王某某实施了盗窃 , 通过对其使用的两个未实名登记手机号进行情报研判 , 最终锁定快递员王某某即是“李伟” 。
【快递员|利用快递员身份偷包裹 男子因盗窃获刑】2019年9月20日 , 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 其所盗物品已被其销赃 , 所得赃款亦被挥霍一空 。
沁县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窃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 被告人王某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 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系累犯 , 应从重处罚 。 结合其犯罪的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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