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产咨询|青岛加强新建商品房精装修管理,下月就施行……( 二 )


预售合同签订前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为购房者提供参观交付样板房和介绍装修品质、装修材料及使用功能等内容的服务 , 逐一与购房者书面确认交付商品房的装修内容 , 同时书面约定交付时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 并作为合同附件 。 对未制作交付样板的非标准户型 , 应向购房者书面确认与标准样板房的差异之处 。
六、预售的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可以引入准业主观摩机制 ,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工地开放日等形式 , 邀请购房者现场观摩 。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统一进行装饰装修的商品住宅时 , 应当向商品房买受人提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图、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
本通知自2020年8月12日起施行 , 有效期至2025年8月11日 。 2020年8月12日前未与主体工程一并发包且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 , 应当依法办理装修工程发包、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变更等建设手续 , 将全装修工程纳入总包合同 , 否则 , 应当按照原设计图纸实行毛坯竣工验收备案 , 不得进行全装修交付;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加强重要建筑材料(包含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及工程质量监管 , 确保工程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标准要求 。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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