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万州这32名驾驶人注意,请及时到交巡警部门接受处理!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发布《关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有32名驾驶人因醉酒驾驶已构成犯罪,将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安全风险大,违法成本高,交巡警提醒大家不要以身试法,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部门|万州这32名驾驶人注意,请及时到交巡警部门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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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万州这32名驾驶人注意,请及时到交巡警部门接受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正案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信息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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