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家长推荐“股神”,两天就赚了10万!杭州退休老师凑足100万,结果……

余老师是杭州某中学退休老师 , 周丽的女儿刚读高中 。 平时 , 周丽因为女儿的学习问题经常向余老师请教 , 双方逐渐熟悉起来 。
余老师万万没想到 , 在这样的关系中 , 周丽居然会对自己下黑手 。
热心家长推荐“股神”,两天就赚了10万!杭州退休老师凑足100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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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 图源视觉中国
热心家长推荐“股神”
2017年9月 , 周丽在与余老师的微信聊天过程中 , 透露她的朋友李超会炒股赚钱 , 一月收益达19% 。
又一日 , 周丽闲聊中说道“两天赚了10万 , 昨天的股他给我卖早了 , 气死了 。 ”余老师看到这情况 , 不禁心动 , 也想投资 。 “李超我不熟悉 , 钱就由你转给他 , 让他帮忙操作” 。
周丽给了余老师账号 , 爽快地答应:“和我的钱一起放李超那里 , 放心好了 , 就当借给我了” , “我们就约定一下 , 每月给你10% , 即使没赚到也给你 , 如果本金要提前拿走 , 最好提前一个月说” 。
同年10月15日 , 余老师取了积蓄又另借了钱 , 凑足100万元 , 转账给了周丽 。
钱一过去 , 各种投资不利的消息就传来了 。
“股神”消失
2018年1月开始 , “股神”居然消失了 , 周丽说她也联系不上李超了 。
事情一直拖到2019年11月 , 余老师百般无奈下只好以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为由把周丽告到了法院 。
周丽在法庭上喊冤:“我委托李超炒股 , 是因为他炒股给我赚了钱 。 出于有财大家一起发的想法 , 将情况告诉了余老师 。 我和余老师也只是一般朋友关系 , 不可能保证他本金和收益 , 不能把微信聊天中的一两句玩笑话 , 当作正式的承诺 。 况且 , 我也出资了80万元 , 让李超炒股 , 也都亏损了 。 ”
法院:违反诚信原则 , 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偿还本金
【热心家长推荐“股神”,两天就赚了10万!杭州退休老师凑足100万,结果……】法院经审理查明 , 周丽在收到余老师炒股款的当日 , 将该100万元款项转入了案外人“金虎”名下 。 此外 , 通过浙江法院审判信息系统关联案件查询 , 发现周丽负债累累 , 向其他人借款多笔共计220余万元 。
法院认为 , 周丽以每月10%的高额收益回报为诱饵 , 通过所谓“居间”介绍余老师委托李超进行股票投资理财为手段 , 使余老师向其转账100万元 。 事后 , 周丽又以李超
操股亏损及已向余老师出具借条为由 , 要求余老师自行承担亏损风险或向李超主张民事权利 , 周丽的行为有违民事活动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 。
首先 , 周丽在收到余老师100万元的当日转账给了“金虎” , 而非李超 。 其次 , 在周丽未向余老师披露其款项已进入专用账户从而“特定化”的情况下 , 余老师也无法知悉其投资款是盈利或亏损 。 最后 , 正是基于周丽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对余老师的高额回报承诺 , 余老师才将100万元款项交给周丽 。 周丽高额回报承诺是为了达到取得余老师的资金所有权的目的 , 而非周丽所说的出于“玩笑” 。
余老师与周丽发生委托理财法律关系 , 周丽未依约将款项交李超操作 , 余老师有权解除合同 , 周丽应返还余老师100万元本金 。 余老师主张按月利率2%赔偿履行利益损失 , 从利益衡量角度分析 , 未超过周丽可预见的损失 , 法院予以支持 。
(余老师、周丽均系化名)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首席采访人员 肖菁 通讯员 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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