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财经|| 一文搞定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制度,干货( 二 )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 , 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 , 不得申报退(免)税 , 适用免税政策 。 已申报退(免)税的 , 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lt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gt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三条:
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 , 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税务机关责令改正 , 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十三条:
出口企业按规定向国家商检、海关、外汇管理等对出口货物相关事项实施监管核查部门报送的资料中 , 属于申报出口退(免)税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备案单证的 , 如果上述部门或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为虚假或其内容不实的 , 其对应的出口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 ,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 查实属于偷骗税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
出口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 ,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 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 , 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 , 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 以自营名义出口 , 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 , 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
晨财经|| 一文搞定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制度,干货
文章图片
04备案单证管理对分类管理等级的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lt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gt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
1.第七条——出口企业上一年度发生过拒绝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等情形的 , 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 。
2.第十三条——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发生拒绝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的 ,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动态调整为四类 。
一类、二类出口企业不配合税务机关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 , 以及未按规定收集、装订、存放出口退(免)税凭证及备案单证的 ,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动态调整为三类 。
晨财经|| 一文搞定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制度,干货
文章图片
【来源:跨境易税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