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最高检:上半年四类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犯罪突出( 二 )
一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针对整体经济发展形势,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司法办案中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 。比如,对疫情防控期间超出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疫情防控产品、商品,或因疫情防控需要,为赶工期导致产品标注不符合相关规定,但产品经鉴定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未造成实质危害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又如,对为解决复工复产周转资金,恶意透支信用卡,导致欠款难以及时归还的行为,综合考虑主客观方面因素,依法审慎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六批涉疫典型案例,对湖州王某某、符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起诉案进行释法说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
二是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 。针对疫情期间民营经济复工复产存在特殊困难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办案加强平等保护,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对于确因经营困难诱发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仔细甄别、认真研判 。对于已挽回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涉民企轻微刑事案件,坚持依法能不诉的不诉,依法可不作刑事案件处理的,积极引导通过行政处罚、民事诉讼等手段予以调整 。
三是进一步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 。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积极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护正常生产经营,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同时,注意结合办案做好释法说理、消弥对抗情绪等工作 。
四是慎重适用人身和财产强制措施 。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进一步降低涉民营企业案件审前羁押率 。对于诉讼阶段在押的企业经营者,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不影响诉讼进行和疫情防控的,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注重尽量不适用限制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 。对于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经营、研发创新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 。确实需要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的,也采取适当措施保障必备的流动资金、往来账号和生产运营资料 。
优化办案方式,助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检察机关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要求,克服困难,创新办案方式,切实加快办案进度,保证办案质量 。
一是加强外部沟通协调,切实加快办案进度 。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力度 。上半年,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案件提前介入6289件,占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的92.8% 。加强与法院沟通,加大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适用,提高办案效率,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上半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177394件,适用速裁程序77649件 。此外,还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创新线上办案模式,积极开展在线提审、在线取证、在线宣告等诉讼活动,提高司法办案效率 。
二是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办案质量 。注重提升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质量,进一步细化补充侦查提纲内容,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加大对退查内容的解释说明,有效缩减诉讼环节和办案周期 。上半年,检察机关办理审查起诉案件的退查数同比下降21.3%,延长审限数同比下降28.4% 。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52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倍多 。检察环节“案-件比”进一步下降,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
深入开展涉疫信访矛盾排查化解
检察机关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坚持以矛盾平息化解、案结事了人和为工作目标,畅通申诉渠道,科学研判,多元化解,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一是梳理排查涉疫信访事项 。对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尤其是湖北检察机关接收的涉疫信访事项,逐一排查,逐项梳理信访人主要诉求,准确鉴别检察机关管辖的涉疫信访事项和非检察机关管辖的涉疫信访事项、重大涉疫信访事项和一般涉疫信访事项,确保底数清、去向明 。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涉疫情信访1652件,一季度接收1343件,二季度接收309件,环比下降77% 。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308件,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1344件;检察机关自行办理答复819件,转送有关机关办理833件 。
推荐阅读
- 大连疫情本土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清零
- 疫情导致肯尼亚航空上半年亏损高达1.32亿美元
- 防控|新学期,副中心校园里来了“卫生健康副校长”
- 疫情|万亿级超级独角兽蜂狂购,赋能特产迸发生机
- 【地评线】安全开学,精细化防控
- 溃疡性大肠炎|日媒:安倍卸任前将致力疫情防控 拟与各国领导人通话
- 【地评线】安全开学,精细化防控|【地评线】安全开学,精细化防控
- 麦考尔报告政治化新冠疫情的谎言与事实真相|麦考尔报告政治化新冠疫情的谎言与事实真相
- 麦考尔报告政治化新冠疫情的谎言与事实真相
- 王毅|让“新冷战”落空 “后疫情时代”中欧关系再出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