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涉嫌“非法放贷”?外贸信托消金业务陷尴尬( 二 )


不过,有分析指出,今年以来,金融类信托中,消费金融类的产品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大。此外,疫情的发生强化各类消费金融展业主体优劣势,消费金融行业淘汰进程被提前。
那么,信托公司的消金业务究竟做得怎么样?能否持续发展?
某华北地区大型信托公司人士告诉采访人员,在消金业务上布局较早、投入较多的信托公司,目前系统和服务方面是完全有能力承受相关压力测试的。事实上,对于这项业务,信托公司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在系统、获客和服务方面处于劣势,因此能做起来的都是下了大力气的。
也有信托从业人士对采访人员坦言,作为正规持牌金融机构的一员并且接受银保监会监管,信托公司肯定是不能进行暴力催收的。然而,在参与消金业务的过程中要和相关机构进行合作,至于他们的行为是否完全合规,对信托公司来说则是不可控的。
据了解,有少数信托公司选择直接与消金业务中toC的客户接触,包括搭建内部系统、客服平台等。“消金客户和信托传统客户很不一样,这些年不是没有过被套路的情况,见过的多了,也就没有那么怕了。总的来说,这一块业务的风控方面做得还是不错的。”陈恺表示。
上述大型信托公司人士则指出,尽管一些法律风险是由于信托公司的合作机构违法违规产生的,一般情况下不会导致信托公司直接承担法律责任,但会影响消费金融信托业务的稳定开展。
为防范消费贷款业务操作风险,有业内人士建议,信托公司必须谨慎选择合作机构、做好授信审查、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并对接征信公司及第三方支付公司,配备相应的业务管理系统,有效识别客户违约信息等。
对于后续信托公司参与消金业务的趋势,金乐函数信托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人员表示,金融类信托中,证券投资类产品有足够空间承载大量资金,未来更多的信托公司会布局这类产品。而消金类信托短期很难有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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