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0.8平方公里!徐闻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批前公示

徐闻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规划修编
(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徐闻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调整)》调整范围北至交警大队 , 南至杏磊湾-海安新港 , 西至进港大道 , 东至城内村 , 总面积10.8平方公里 。 为满足滨海地区的开发建设需要 , 适度提升滨海地区商业和公园绿地的开发比例 , 需对杏磊湾片区的局部路网及用地进行调整 。
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0.8平方公里!徐闻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批前公示
文章图片

现根据《城乡规划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规定
将本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30天
欢迎公众在公示期间
用真实姓名(含联系电话)
以书面信函方式
对该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0.8平方公里!徐闻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批前公示
文章图片

01.公示内容
一、市政道路调整
根据开发需要 , 调整码头一路的走向 , 将其适度东移 , 道路宽度不变 。 湾前路两侧各增加3米的带状公园绿地 。
二、建设用地调整
(1)商业用地(编号HA-10-14)由32191平方米调整为55510平方米,调整后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5% , 绿地率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100米以下 , 停车位按照0.6个/100平方米进行配置 , 配建公共厕所1个 。
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0.8平方公里!徐闻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批前公示
文章图片

(2)《原控规》(编号HA-10-17)和(编号HA-10-22)的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编号HA-10-17)和商业用地编号(HA-10-22) 。 调整后HA-10-17地块面积75667平方米 , 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 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大于1 , 小于或等于2.8;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80米以下;停车位按照0.6个/100平方米进行配置 , 配建邮政所、综合通信机房、居委会、卫生站和幼儿园各1处 。 新增的商业用地(编号HA-10-22)面积20375平方米 , 主要规划条件为:小于或等于容积率为3.5 ,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5% , 绿地率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40米以下 , 停车位按照0.6个/100平方米进行配置 , 配建公共厕所1个 。
(3)公园绿地(编号HA-10-08)由4869平方米调整为6348平方米 。
(4)居住用地(编号HA-10-10)由17979平方米调整为17641平方米 , 用地指标保持不变 。
(5)广场用地编号(HA-10-11)由13920平方米调整为13277平方米 , 用地指标保持不变 。
(6)公园绿地(编号HA-10-12)由16528平方米调整为39198平方米 。
表哥 摄
(7)商业用地编号(HA-10-13)由59289平方米调整为58838平方米 , 用地指标保持不变 。
(8)公园绿地(编号HA-10-15)由30941平方米调整为30650平方米 。
(9)居住用地(编号HA-10-16)由44930平方米调整为41327平方米 , 用地指标保持不变 。
(10)居住用地(编号HA-10-18)由74705平方米调整为76030平方米 , 用地指标保持不变 。
(11)增加公园绿地(编号HA-10-24) , 面积855平方米 , 用地指标保持不变 。
(12)增加公园绿地(编号HA-10-25) , 面积为1755平方米 , 用地指标保持不变 。
02.公示时间
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24日
03.公示方式
现场公示:徐闻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网站公示:徐闻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xuwen.gov.cn
04.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通信地址:湛江市徐闻县城东大道北段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524100(请在信封注明:公示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0759-4886392
联系人:骆宏峰
05.反馈要求
请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0.8平方公里!徐闻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批前公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