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抗疫护士昏迷多天未被认定工伤 专业人士这样说( 二 )


刘文雄在家猝死 , 不能适用典型性工伤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条款 。 但是 , 杨思斌认为 , 不能狭隘地理解“工作时间、工作岗位” , 而是综合考虑在抗疫特殊时期 , 医生的工作时间延长且和休息时间不再有明确的界限 , 工作岗位拓展了 , 处于在家待命备勤状态下的“家”成了工作场所的延伸 , “待命和电话接诊”就是在工作岗位上履行工作职责 。
因此 , 他认为认定工伤符合法律规定和立法宗旨 , 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
建议增加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认定条款
针对引发沈蓓家属质疑的“48小时工伤”条款 , 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视同工伤 。 杨思斌告诉采访人员 , “自颁布《工伤保险条例》以来 , 就一直是工伤认定的争议条款 。 ”
当职工突发疾病 , 家属救人心切 , 48小时后才放弃抢救 , 于是就不能认定工伤 。 在杨思斌看来 , 这无疑挑战社会道德的底线 。 另外 ,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 , 死亡标准的确认、抢救的方式等也带来了法律适用的困惑 。
目前 , 多数国家并没有把工作场所的突发疾病死亡界定为工伤 。 杨思斌说 , 《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48小时工伤”条款 , 这实际上将保障范围扩大到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情形 , 体现了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优越性 。
但在实践中 , 也出现了超过48小时不予认定的困境 。 杨思斌认为 , “48小时工伤”条款需要完善 , 增加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工伤认定的兜底性条款 。
疫情发生后不久 , 国家就明确提出 ,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 ,感染新型冠肺炎或因感染死亡的 ,应认定为工伤 。 在杨思斌看来 , 这项规定强调了“因履行工作职责”的工作原因 , 而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的要求降低 , 符合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 , 体现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立法宗旨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 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视同工伤 。 其实 , 该项规定的适用范围可以适度扩大到更多的劳动者 。
【工人日报|抗疫护士昏迷多天未被认定工伤 专业人士这样说】典型性工伤认定强调“三工”要素 , 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 且都做了严格要求 。 但是 , 现代社会伴随着科技的进步 , 人们的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 杨思斌认为 , 对工伤认定的“三要素”的理解不应机械化 , 不能固守其狭隘的文字含义 , 而是应以“工作原因”为关键要素 , 实行工作原因推定原则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