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女儿办婚礼,有人送来50万现金!建行大庆分行前行长"落马",二审宣判了( 二 )


经查明 , 2010年至2012年 , 郝国颖利用担任建行大庆分行副行长 , 主管信贷业务的职务便利 , 应许某的请托 , 为许某经营的鑫仁泉公司在该行办理的两次贷款业务提供帮助 。 2010年5月、2012年7月 , 郝国颖先后两次在鑫仁泉公司楼下收受许某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 “两次50万元都是用一个纸箱子装的 , 百元面值 , 10万元1捆 , 共5捆 。 ”
郝国颖供述 , 2010年收受许某送出第一笔50万元时 , 许某从车上拿出一个纸箱 , 说“快点帮把贷款办下来 , 帮推进一下贷款进度 , 贷款的事就拜托你了” 。 郝国颖当时就答应帮忙了 , 许某把箱子放到郝国颖车上 , 郝国颖打开看一共是50万元人民币 。 2012年时 , 许某也是如法炮制 , 从车里拿出一个纸箱子放在郝国颖车后备箱里 , 箱子里也装着50万元人民币 。
郝国颖将收到的前述100万元交给田某代为保管 。 2012年8月 , 许某来到郝国颖办公室 , 因害怕出事所以要求郝国颖退还100万 。 “我想贷款的事我都帮他办了 , 不想退给他 。 ” 郝国颖供述 , 在许某多次讨要后 , 郝国颖找到赵某请其帮忙向许某出了100万元的借条 , 名义上的借款人是赵某 。 实际上 , 此举完全是为了掩盖许某向郝国颖送钱的事 , 该100万元也并未退还 。
2019年4月被立案调查
2019年4月12日 , 大庆市监察委员会对郝国颖涉嫌受贿问题立案调查 , 同日 , 对郝国颖采取留置措施 。 审查期间 , 郝国颖如实交代了组织已掌握的犯罪事实 , 同时还主动交代了组织尚未掌握的同种其他犯罪事实 。 案发后 , 郝国颖家属将涉案受贿赃款人民币366.3785万元全部上缴至大庆市纪委监委 。
本案中 , 郝国颖借女儿婚礼之机敛财76万多元 。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指出 , 对于如何判断“红白事”是否属于“大操大办” , 有关专家给出了基本判定标准:
一看操办“红白事”是否使用公款;
二看是否使用公物 , 如公车等;
三看是否使用公产 , 如免费使用礼堂等;
四看来宾中有无管理和服务对象 , 是否收其礼金礼品 , 特别是有无借机敛财;
五看来宾中有无使用公物;
【婚礼|女儿办婚礼,有人送来50万现金!建行大庆分行前行长"落马",二审宣判了】六看是否影响他人休息、破坏环境等 。
郝国颖简历
郝国颖 , 男 , 汉族 , 1963年10月生 , 黑龙江安达人 , 1981年12月参加工作 , 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 , 在职研究生学历 , 高级经济师 。
1981.12—1987.12 黑龙江省安达市农业银行信贷科干部
1987.12—1994.06 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分行筹资储蓄科科员(其间:1991.05—1992.12大庆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4.06—1996.01 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分行筹资储蓄科副科长
(1992.08—1995.08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6.01—2001.01 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分行筹资储蓄科科长(其间:1997.09—2000.09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1.01—2006.05 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市让胡路支行行长
2006.05—2007.07 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市庆房支行行长
2007.07—2013.12 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3.12—2014.11 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负责全面工作)
2014.11—2017.03 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7.03免去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分行行长职务
2017.07撤销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分行党委书记职务
基金报读者都在看:
编辑:舰长

Chinafundnews
版权声明:
《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 ,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 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