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伙|千万资产,却无法直接继承,看郑欣宜的别样富婆人生


_本文原题:千万资产 , 却无法直接继承 , 看郑欣宜的别样富婆人生
娱乐圈里的富二代和星二代多了去了 , 许多明星靠着老一辈积攒下来的资源和名气迅速蹿红 , 也有一些用着父母的资产活成了纯粹的富二代 。 但有这么一个人 , 父母的名气很大 , 资产也很多 , 但在她21岁的时候母亲就去世而无法继承财产 , 只能眼巴巴地看着 。 这么多年依靠自己 , 等到十四年之后才可以继承 , 这位明星就是"肥姐"沈殿霞的女儿——郑欣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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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郑欣宜 , 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她是郑少秋和沈殿霞的女儿 。 他的父母可以说是90年代最火的一批香港明星 。 后来两人在郑欣宜出生八个月后分道扬镳 , 由母亲沈殿霞独自抚养女儿长大 。
【李洪伙|千万资产,却无法直接继承,看郑欣宜的别样富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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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遗传了母亲的身材特点 , 从小郑欣宜就肥肥肉肉的 , 15岁的她体重就已经到了200斤 。 200斤的体重在这个以瘦为美的的时代很难让人接受 , 但是郑欣宜却没有因为体重而困扰 , 反而认为自己过得开心就好 。 虽然父母离婚 , 但是由于母亲沈殿霞早年积累的财富 , 母女二人的生活也是相当的富裕 。 在吃这方面 , 沈殿霞从来不会亏待自己的女儿 。 放到现在都算是奢侈品的鲍鱼 , 在郑欣宜小时候一顿饭就干掉了7个 , 平日里更是养尊处优 , 餐餐都少不了山珍海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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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 , 在母亲的陪伴下 , 郑欣宜度过了一个无忧无虑快乐的青春 。 可是人有悲欢离合 , 在郑欣宜21岁的时候 , 沈殿霞因为胰腺癌去世 , 留下了郑欣宜一个人 。 但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40多年的沈殿霞 , 也给女儿留下了数不胜数的财产 。 除了有叫价7000万港元、但未成功出售的花园寓所外 , 还有银行户口资产、投资资产和首饰等 , 保守估计资产净值达1亿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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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说这个房子 , 也是香港著名的"剑桥花园四号楼" 。 在香港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 , 该房子周围并不同于香港城区那种高密度的拥挤社区 , 而是低密度的散落着几个豪宅 , 是人口稀少 , 私人化程度高的一个区域 , 即使放眼全香港也很少能找到像这样的地方 。 该房最初是香港红馆演唱会创始人张耀荣在1987年以1000万港币买下 , 随后又在1992年以1275万港元转让给耀城地产 , 而沈殿霞作为这个地产公司的主要董事 , 则是持有了其中一份物业权 , 自此之后沈殿霞就搬进了剑桥花园4号 , 与张耀荣为邻 , 一直住到离世 。 2008年 , 沈殿霞去世之后 , 郑欣宜将该房放盘出售 , 但是恰逢香港楼市下跌 , 最终只得亏本 , 被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就以4029万港元的低价购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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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沈殿霞为女儿留下了巨额的房产 , 但是按照沈殿霞在这个物业归属的公司中所持有的股份来分配 , 郑欣宜最后分得1300万 。 而且这个1300万也不是立即归郑欣宜所有 , 原来考虑到当时只有21岁的郑欣宜可能不会理财 , 会过早花完身家 。 所以沈殿霞和女儿协议 , 等到35岁之后才可以继承使用 。 在35岁之前可以每个月从遗产基金里领取两万元作为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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