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成|交通事故起纠纷,法官判后答疑促成被告主动赔偿

“翁法官,我是陈某的妻子。我今天来法院代陈某赔钱给林某,你给我们做个见证吧。”近日,化州法院翁凯飞法官接到一通特别的来电,被告要求主动赔偿原告事故损失15000元。
这事得从一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说起。2019年,林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陈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林某被送院救治。林某出院后,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林某遂向化州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19000元。
庭审中,被告陈某认为自己应该负起赔偿的责任,但对于林某提出的赔偿数额不认同。翁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耐心倾听双方的观点,同时也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阐述人情事理,进行劝说协调。但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调解,翁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陈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15000元给原告林某。
 促成|交通事故起纠纷,法官判后答疑促成被告主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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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由于陈某对判决内容心存疑惑,于是带着判决书到法院找承办该案的翁法官寻求帮助。翁法官再次耐心地对陈某进行了释法答疑,让其换位思考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裁判文书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所面临的问题。最终,陈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该承担责任,并委托其妻子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赔偿款15000元交给林某。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完满解决,真正做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 促成|交通事故起纠纷,法官判后答疑促成被告主动赔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既节约了诉讼资源,更是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的有力体现。据了解,近年来,化州法院重视判后答疑工作。结案后,承办法官并没有将案件放下,而是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对当事人疑惑的法律焦点与法律规定,进行耐心的解读,消除当事人的疑虑,让当事人看懂法言法语。通过判后答疑,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增强法院的公信力,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让生效裁判得到履行。
【采访人员】杨建雄
【通讯员】黄艳芬
【作者】 杨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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