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公司要给经济补偿吗?法院这么判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 , 公司要给经济补偿吗?法院这么判】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孙江华 记者 严君臣)劳动合同到期后 ,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续签 ,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7月28日 ,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 , 近日 , 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送达 , 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落下帷幕 。
据介绍 , 2018年7月5日 , 洪某来到天力公司承建的达达家园项目部从事保安工作 , 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 到期后 , 天力公司未与洪某续签劳动合同 , 洪某离职 。 因对经济补偿金未能协商一致 , 洪某诉至法院要求天力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庭审中 , 对于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 , 天力公司主张因洪某违反劳动纪律而对其进行开除 , 但没有提供证据 。 同时天力公司没能提供证据证明洪某拒绝续签合同 。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 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 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后 , 并未有证据表明洪某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 天力公司主张洪某因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 , 也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 , 故判决天力公司应当支付洪某经济补偿金4500元 。 天力公司不服 , 提起上诉 。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应予维持 , 终审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承办法官提醒 ,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 , 劳动合同终止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只有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下 ,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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