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警|驾车上路前 别忘看号牌


近日 , 一名男子自称因外出前太匆忙没注意 , 驾驶一辆以待租车辆广告牌完全遮挡住车辆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 依法被交警查获 , 被予以罚款200元 , 驾驶证一次记12分 。
天津交警|驾车上路前 别忘看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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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17时30分许 , 宝坻支队交警在唐通公路与克黄线交口执勤时 , 远远注意到一辆行驶中的黑色本田牌小客车前号牌是红色底、黄色字 , 走近后才发现 , 该“号牌”其实是一面印有“汽车租赁”字样和一组手机号码的广告牌 。 交警拦截检查该车时 , 驾车男子解释说 , 自己出行前忘了一件重要的事 。 原来 , 该驾驶人是附近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 , 因为有急事要驾驶该车去办理 , 临行前忘记将广告牌从号牌前摘下 。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 驾车外出前 , 一定要绕车一周 , 观察车辆前后两面号牌是否完好、无遮挡 。 根据法律规定 ,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 , 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 , 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 因驾驶故意遮挡号牌的机动车上路 , 该男子被依法处罚款200元 , 驾驶证一次记12分 , 需重新参加驾驶
【天津交警|驾车上路前 别忘看号牌】(焦轩 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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