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韩美林指认拍场伪作 艺术家现身打假收效几何( 二 )


在艺术家本人的鉴定结论影响司法判决的案例中 , 胜诉且有影响力是2012年在北京审结的“霍春阳画作真伪案” 。 原告许某在被高赵某处花14万元买得一幅标榜为霍春阳真迹的《早报春阳》 。 霍春阳自称“从没画过这幅画” 。法院终审认定画家对作品真伪有决定权 , 判决被告赵某返还原告徐某14万元 。 同年 , “画家赵建成打假案”中 , 也有艺术家告赢拍卖委托人的例证 。
但值得关注的是 , 艺术家本人的鉴定并非是“尚方宝剑”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刘双舟表示:“鉴定其实是一种民事行为 , 不存在法律上的是否认可 。 ”刘双舟同时指出 , 对艺术家鉴定权持反对态度的声音也不少:“收藏家马未都就认为 , 按照‘主动回避’的司法常识分析 , 画家本人和亲属都无法判定作品 。 作品一旦离开艺术家本人 , 走进社会 , 其性质就变了 。 社会公物的鉴定不应掌握在一个个体手中 , 它必须遵循社会公物的鉴定标准 。 ”
谈及在世艺术家的打假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告诉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 “没有艺术家‘鉴定权’这种说法 , 鉴定是一种资质 , 艺术品真伪的鉴定是比较复杂的 。 对于市面上一些有问题的作品 , 在世艺术家也有权发表声明 , 指出被侵犯姓名权的问题 , 有权澄清作品是不是本人所作 。 ”
多方力量打破造假利益链
对于韩美林此次公开指证广州小雅斋拍卖公司拍品 , 在业界人士看来 , 名人字画是造假的重灾区早就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国内知名拍卖公司任职的周先生告诉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 “名气、价格与造假的程度是成正比的” 。 艺评家齐建秋也表示 , 有知名度和市场的画家 , 就是造假者的目标所在 。
有业界人士指出 , 部分拍卖公司可能存在着知假售假的情况:“假画往往是通过拍卖来‘洗白’ 。 拍卖行的运作一手托两家 , 造假者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 在这种隐蔽关系中 , 拍卖公司是两边都能看得清楚 。 现在的拍卖公司 , 特别是规模小一点的 , 被假画充斥着 , 大家都是心知肚明 , 有着内在的利益分配 。 ”
有人也认为艺术家打假多是徒劳 。 收藏家朱绍良的观点代表了艺术圈一部分人的心声:艺术家高调“打假” , 似乎也没什么用 , 假货反而有越打越多的趋势 。 “书画自从诞生之日起 , 假货就和真品如影随形 。 对于这样一种‘传统’ , 画家本人的力量也的确非常微小 。 ”
但值得关注的是 , 伴随着技术的进步 , 与“花式造假”相对 , “花式维权”的方式也越来越多 。 早在2013年 , 韩美林艺术基金会维权中心就已经成立 。 在韩美林官网 , 专门设有“版权保护”页面 。 据介绍 , 网站通过鉴定、维权等程序 , 记录着已查证部分假冒韩美林署名的赝品 。 艺术家史国良也与线上平台方合作 , 举办作品鉴定备案活动 。
同时 , 也有越来越多的机构标榜利用大数据为艺术品鉴定备案 。 据北京商报采访人员不完全统计 , 国内相关平台约有近10家 , 与艺术类媒体、高校、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联合介入成为特点 。 王晶晶指出:“打假可能是艺术家的个人行为 , 但假画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 , 长远来看还是艺术品交易市场的规范问题 。 公权力需要积极作为 , 有关部门需要有专业性和技术要求 , 同时也需要有效监管 。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胡晓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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